经济与贸易学院举办就业指导系列讲座 ——毕业生就业注意事项

作者:学工办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127

 201341日下午,经济与贸易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在4A104举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党国华就大学毕业生就业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说。

善待自己的档案

党老师告诉同学们档案记录着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重要内容,起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它伴随我们一生,是十分重要的,应当且必须引起重视。

签一份保险系数高的合同

党老师说到,与用人单位签约前要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要了解该单位是否有人事管理权。对于合同,合法是前提,他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要和用人单位将权利和义务约定明确,要仔细阅读合同附件。

正确对待违约金

“毁约心态”在求职大学生中并非少数,应该正确对待。大学毕业生会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即合同一式三份,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毁约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用人风险,党老师告诉大家应该秉承诚信的理念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诚信教育和市场手段相结合才能真正制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三方协议”让学校参与其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就业事故的发生。

大学生求职的权益保护

党老师告诫大家要慎用自己的身份证,要端正就业态度,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掏腰包”。另外,党老师告诉大家资格限制并不一定就是就业歧视,要正确看待这个问题。

毕业生就业记住五点,应届生就业并不难

党老师说就业要努力寻求突破点,找到自己与企业的契合点。为此,他给出了如下建议:1.细节决定成败;2.突出自己的优势;3.乐意从基层做起;4.拥有感恩的心;5.自信创造奇迹。

最后,党老师还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等条款详细说明了试用期时长、待遇,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问题。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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